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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3半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mile米乐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4-04-02 22:55:38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3一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8号)核准,公司由承销总干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23,64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99,978.7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支出,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95,239.51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7,023,64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人民币339,771,598.51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2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上市费用支出后剩余用于项目投入资金为人民币396,002,955.15元,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保荐人、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有一定的问题。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开设并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如下:

  尚未使用的募资资金存储于相关银行募集资金专管账户,详见“二、募集资金存储放置和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嘉兴市特欣织造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设备生产的产品在品种、品质等各方面存在制约,且设备使用的时间较长,因机械磨损造成的问题较为突出。引进的新型进口剑杆织机在智能化和自动化方面有了全面的提升,面料门幅更宽,在生产效率,面料质量,减少用工等方面将显著改善,经营效益将会促进提升。但产生的效益包含在特欣织造的整体效益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有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旨在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运营效率,不能准确测算升级改造后的增效收益情况,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注2:“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为升级改造项目,效益包含在品牌项目整体运营情况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注3:“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效益包含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整体效益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周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3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刊登于2023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监事会于2023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建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的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和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广泛征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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