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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mile米乐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4-04-17 05:11:22

 

  注4:“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效益包含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整体效益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注2:“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为技改项目,效益包含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整体效益内,无法单独确定财务效益回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详细情况如下: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94,951,098.62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按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495,109.86元,减去2021年实施现金红利分配112,581,947.40元,加上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75,008,464.81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止,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347,882,506.17元。

  鉴于公司前期实施了股份回购事项,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77,673,6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561,013,637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12,202,727.4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金额为准。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每 10 股利润分配的比例不变,相应变动利润分配总额。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真实的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分红,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遵循了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的原则,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资本预算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和“仓储物流基地项目”,并将两个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5,363.18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2,407.54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规模由4,200万元缩减至2,4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867.81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67.81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0月10日;同意“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完成结项,将剩余募集资426.07万元(含利息收入2.36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2月6日。授权公司有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资金划转和专户注销事项,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予以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38号)核准,公司由承销总干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023,64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7.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9,999,978.79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等相关联的费用,加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金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6,795,239.5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8年2月7日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做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0126号),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2月28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注1: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和2019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具体详见刊载于2019年10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一044)。

  注2: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2月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变更“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建设“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刊载于2021年1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主要是对公司原有服装生产加工公司进行升级改造,提高生产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打造专业、高效、覆盖全流程、数据透明和实时的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生产过程和外贸销售的无缝对接。项目原总投资规模为16,412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后经调整为9,212万元。

  截至2022年2月28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757.98万元,投资进度为51.65%,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4,454.02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11.22%,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342.01万元。

  “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主要是在广西宜州地区建立大型的仓储物流基地,以及在嘉兴建立集散中转仓库,全面提升公司茧丝绸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仓储物流能力,扩大和巩固公司对产业链前端原材料的掌控能力。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5,000万元,全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为3年,分为两期,第一期为宜州基地标准仓库及装卸场地建设,第二期为丝绵集中加工区和丝绵交易市场及嘉兴集散中转仓库建设。

  “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一期“宜州基地标准仓库及装卸场地建设”已经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二期“丝绵集中加工区和丝绵交易市场及嘉兴集散中转仓库建设”尚未投入建设。截至2022年2月28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498.68万元,投资进度为43.32%,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8,501.32万元(不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21.42%,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实现利息收入、理财收益1,065.53万元。

  “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是公司于2016年制定,计划在公司工业园实施的对原有服装制造公司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2018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即逐步投入建设;后因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升级,国内人工物流等制造成本逐年上升,东部沿海地区劳动力严重紧缺,新冠疫情持续爆发等问题凸显,公司顺势而为,决定控制本地服装生产基地的投入规模,制定了在国内中西部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布局建设服装生产基地,形成公司大本营与内地、境外三大供应链集群的发展战略;公司在2019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了“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并陆续在柬埔寨、安徽、河南等地布局了生产基地,目前公司约40%订单已在东南亚及内地供应链企业生产。基于上述市场环境及产业布局的变化,公司认为若继续实施该募投项目,存在项目效益将不及预期的风险。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公司拟终止“智慧工厂集与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仓储物流基地项目”一期“宜州标准仓库及装卸场地建设”已经顺利竣工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与公司茧丝绸行业供应链融资业务产生了良好的协同效应;但因近两年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叠加新冠疫情、地理政治学等风险对世界经济和国内经济造成的巨大冲击,国内外消费市场恢复缓慢,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已建成的一期“宜州标准仓库及装卸场地建设”已基本能够很好的满足公司目前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仓储物流需要;结合上述经济发展形势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和预期收益重新进行了论证分析,为了尽最大可能避免资源浪费,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减少投资风险,拟终止“仓储物流基地项目”。

  受新冠疫情和地理政治学风险的影响,国际形势变幻莫测,公司需储备更多流动资金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同时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需要逐步调整目前的供应链布局,逐步扩大发展内地生产基地和柬埔寨生产基地,集中资金推动目前发展势头较好的自有品牌等优势项目。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项目终止后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依据公司目前真实的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提供资金支持,促进公司整体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别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了增强抵御国际贸易摩擦风险的能力,降低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公司于2019年10月在缅甸联邦共和国仰光省投入“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 4,200万元,全部由公司以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项目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嘉欣(缅甸)服装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全面达产期3年;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设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购置生产设备,公司开办费用及铺底运营资金等。

  截至2022年2月28日,“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055.33万元,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和机器设备采购等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因新冠疫情爆发和缅甸的政治局势突变,一直未能正式投产。公司本次拟将“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规模缩减至2,4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800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等67.81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后续运营过程中如出现流动资金不足情形,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缩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不会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

  该项目将于2022年10月10日到期,基于前述原因,根据项目真实的情况,将项目建设期延长两年,至2024年10月10日。

  “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投入建设后,缅甸疫情爆发,受当地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人员流动受阻,生产经营难以按计划开展;2021年初,缅甸当地政治局势出现动荡,政治因素造成欧美订单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审时度势,及时作出调整对东南亚服装生产基地的布局计划,放缓对缅甸生产基地的投资进度,加大对柬埔寨生产基地的投入;随着近两年公司在柬埔寨及中西部地区供应链集群的建设发展,已部分弥补了缅甸基地的产能缺口,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企业决定调整缩减缅甸基地的投资规模,项目调整后有利于逐步优化生产资源的配置,增强公司纯收入能力,实现公司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此次缩减“缅甸服装生产基地项目”的投资规模、延长其建设期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拟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在考虑市场环境变化、地理政治学环境、公司供应链布局和流动资金需求等基础上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助力公司主要营业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另外的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投资总额为3,000万元,拟全部使用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项目主要通过引进现阶段最为先进的进口剑杆织机,对公司织造环节进行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含购置生产设备、车间改造及配套流动资金等,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嘉兴市特欣织造有限公司实施,建设期2年,第1年主要以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为主;第2年即可全部投产运行。项目预计建设完成时间为2023年3月12日。

  截至2022年2月28日,项目实际建设投入2576.29万元,节余募集资金426.07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项目建设所需的厂房改造及机器设施安装调试完毕后,经过半年左右的运行,生产效率不断的提高,目前已实现全面达产,项目提前建设完毕。

  公司在该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抢抓效率严控成本,通过价格谈判及利用汇率波动契机等措施,项目投入成本大幅度降低,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鉴于公司“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已提前建设完毕,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拟将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26.07万元(含存款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会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鉴于“新增12台意大利剑杆织机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提前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1年2月6日延期调整至2024年2月6日。

  “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实施方案制定于2016年,2018年募集资金到位后,国内零售业的营销模式一直在变化,线下实体及线上电子商务平台等传统销售模式受到较大冲击,公司捕捉到市场的变化后,放缓了项目中实体店及电子商务平台相关投资进度。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带热“家居服”市场,公司自有品牌“金三塔”和“妮塔”借力网红直播带货,抖音、小红书推广等新零售营销模式,销售额大幅度增长,后期具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但同时仓储物流设施的落后成为内销品牌发展的瓶颈。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和2021年2月1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并增加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自有品牌营销渠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的投资结构可以进行调整,将募集资金用于新建“服装仓储物流中心”及新零售营销推广投入等。因项目调整后涉及到工程建设,建设周期较长,所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将相应延后。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依据项目实施方案调整后的客观情况而决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重视市场变化,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和把控,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资本预算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项目规模、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项目延期等一系列调整,是依据公司当前真实的情况进行审慎分析和论证而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前述募集资金调整计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降低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优化资金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前述募集资金调整事项。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缩减项目规模、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延期等一系列调整计划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前述募集资金调整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嘉欣丝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嘉欣丝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4. 关于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年3月29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后,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含信用借款、抵押借款等)、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资金产品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抵押、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权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上述授信额度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关于借贷的审批权限,因此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2022年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上海嘉欣丝绸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嘉欣”)、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嘉兴环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丰金属”)、浙江银茂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茂进出口”)发生总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的关联交易,2021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622.47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海嘉欣总资产2,864.02万元,净资产1,361.84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214.79万元,净利润136.81万元(以上数据经上海智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上海嘉欣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持股比例49%,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担任上海嘉欣董事长,因此公司与上海嘉欣构成关联方。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凯喜雅总资产623,357万元,净资产176,72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042,359万元,净利润6,86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凯喜雅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凯喜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喜雅控股”)间接持有公司92,490,0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凯喜雅控股的控股股东。公司副董事长张国强先生担任凯喜雅及凯喜雅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因此公司与凯喜雅构成关联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环丰金属总资产765.74万元,净资产701.87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03.82万元,净利润39.31万元(以上数据经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公司控股子公司嘉兴优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对环丰金属的持股比例为25%,日本丸山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对环丰金属的持股比例为7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郑晓女士担任该公司董事,因此公司与环丰金属构成关联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银茂进出口总资产10,565.55万元,净资产2,701.45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7,614.62万元,净利润102.97万元(以上数据经嘉兴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银茂进出口为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银茂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徐鸿先生在银茂进出口担任董事长,因此公司与银茂进出口构成关联方。

  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料和商品、提供劳务、销售商品和产品等方面的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以上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线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交易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了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3月29日,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产品45%左右出口到海外,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经营效益最大化,公司决定在银行办理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公司拟确定2022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总额,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总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为保障正常生产经营稳定的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在符合国家外汇政策监管要求的情况下,在银行办理的旨在规避和控制汇率风险的外汇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掉期和外汇期权等业务。

  根据公司外汇相关的进出口业务情况,在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公司拟在银行办理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累计总额不超过1.5亿美元。根据公司《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第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是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批远期结售汇等业务的年度计划”,因此本次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外汇资金交易领导小组具体执行,定期报董事会备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开展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以实际的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谨慎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进行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银行签订了相关交易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1.公司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制定专门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

  3.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外币收款预测。为保证远期外汇交易正常交割,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将从法律上加强相关合同的审查,并且选择资信好的银行开展该类业务,控制风险。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确定,报告期末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公司对该业务的最终会计处理以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意见为准。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出口业务量较大,出口业务所涉及结算币种汇率有一定浮动。公司通过合理的金融衍生工具降低汇兑损失、锁定交易成本,有利于降低风险控制成本,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为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规则,订立了风险管理制度,明确了业务的审批权限和交易限额,有效控制了风险。公司仅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我们认为《关于开展2022年度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中所涉及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2一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内行使具体决策权。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短期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使公司效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投资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

  6.现金管理的实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产品的购买事宜。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1)公司制定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投资的范围、责任部门、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公司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执行具体操作事宜,提出具体产品的购买申请并提供详细的产品资料,根据财务总监的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影响程度第一时间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产品情况做监督与检查,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根据要求在定期报告中或临时公告中披露产品购买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1.随着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满足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外,产生了部分短期闲置资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企业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投资者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关于本次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1年度支付给立信审计费为105万元。基于立信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2022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按照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1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立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都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1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2年4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时在“嘉欣丝绸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网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嘉欣丝绸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鸿先生,独立董事费锦红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沈玉祁女士,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郑晓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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